关于开展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15浏览次数:0

  《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已经发布,自然科学基金委推出一系列改革举措。申请人需认真阅读对照指南、根据指南要求完善申请书,并在系统中正式提交。

       校(院)科研处统一接受材料的时间是3月5日至3月6日两天,逾期不予受理并关闭提交系统。

  限项新政:高级职称,申请(包括主持和参与)和正在承担(包括主持和参与)的项目总数限2项;非高级职称,限1项;资助期届满当年,项目不再计入限项总数;高级职称2019年以前(含)以中级职称参与的项目不计入2项范围。(详见《指南》“限项申请规定”部分)

  附:

  《关于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进展和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http://kjc.qlu.edu.cn/2019/1231/c5857a141621/page.htm

  《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xmzn/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