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职责
(一)贯彻落实研究所行政的决策部署,协调组织各部门责任落实情况;
(二)负责研究所年度工作计划、总结、报告、决议、综合性文稿等起草工作,所公文处理等工作;协助所领导做好公文把关工作;
(三)负责研究所所综合性会议等会务和所大型活动的筹备与组织保障工作;
(四)负责研究所工程建设、基础条件修缮;
(五)负责研究所党委、行政印鉴的管理使用及用印审核,所各类印鉴刻制工作,负责事业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等使用和管理工作;
(六)负责研究所内外重要事务的沟通联络、组织协调、服务保障和来访接待等工作;
(七)负责研究所工作运行的计划、调度、协调,根据整体工作部署,对各部门进行综合协调;
(八)负责文书档案、科技档案、实物档案、职工考勤、户籍等管理工作;
(九)负责离退休老干部工作、在职职工查体等工作;
(十)负责信访、公务用车、安全保卫、会议室使用管理等工作;
(十一)负责办公用品、办公耗材等采购、领用与管理;
(十二)负责物业、节假日排班及环境卫生等工作;
(十三)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对应校(院)办公室、离退休工作处、安全管理处、后勤保障处、基建处、网络信息中心、图书馆、档案馆等相关处室和教辅机构。
二、业务科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科技方针,不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落实一流科学研究水平行动计划,根据科教融合工作要求,充分利用科研机构和高效的政策渠道,制定研究所有关科技发展的各类政策、管理办法等;
(二)负责制定研究所年度科技工作计划以及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落实;
(三)负责制定研究所科研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科研项目的申报、立项、过程管理、验收鉴定、报奖等组织、监督工作;
(五)负责科研平台的申报、考核、检查及日常管理;
(六)负责知识产权的申请、登记、保密审查、奖励等管理工作;
(七)负责科技成果技术转移、转化和科技合作等组织管理和运作;
(八)负责科技统计与科技档案管理;
(九)负责科研项目经费使用审核;
(十)负责研究所学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科研学术交流活动;
(十一)负责招标采购、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购置的必要性审核与评估、设备验收;
(十二)负责因公出国、对外交流、开展国际合作等相关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涉密项目、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密品等的管理;
(十四)负责研究所导师认定、研究生招生、培养、学位评定以及日常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制定落实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有关规划和规章制度,研究生招生规划、计划以及培养方案的制定与执行,就业指导。
(十七)参与各部门、职工的考核工作;
(十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对应校(院)科研处、研究生处(学位办公室、学科建设办公室)、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发展规划处、国际合作处、知识产权运营管理处、中试基地、山科集团、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招标与采购中心、学报编辑部、等相关处室和教辅机构。
三、财务科职责
(一)负责编制研究所预算和财务决算;
(二)负责制定研究所各项财务、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定期向所领导提供财务状况、资金使用分析,并提出建设性方案;
(四)负责资产管理、监督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
(五)负责财务报表的编制、报送工作;
(六)负责各类发票及涉税事物管理工作;
(七)负责单位、科研项目等预算审核、会计核算工作,协助招标采购工作;
(八)负责单位工资的核算、发放及个人所得税计算;
(九)负责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
(十)负责财务单据审核报销,办理日常现金业务和银行业务;
(十一)协助领导增强资金宏观调控能力,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合理控制财务风险,确保资金安全,保证研究所重点工作的资金需求;
(十二)执行上级和研究所有关缴费文件、规定,负责研究所各项收费收缴的管理、清查、统计、分析和催缴工作,维护研究所合法权益;
(十三)负责财务内部控制和绩效评价管理的相关工作,负责研究所内合同财务签批等工作;
(十四)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对应校(院)计财处、审计处、资产管理处等相关处室。
四、政工-人才科职责
(一)贯彻落实研究所党委的决策部署,协调组织党委各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落实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配合所党委做好党政领导班子和部门建设相关工作;
(二)根据校(院)一流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行动计划,校(院)党组织的指示精神和研究所党委决议,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研究所组织工作的规划、计划和措施等,经研究所党委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负责研究所所长办公会、党委会,做好相关会议记录与纪要,并督办落实;
(四)负责发展党员、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党内统计、党费收缴管理等工作;
(五)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管理权限做好干部的选拔、任用、调配的组织、管理、监督和教育工作,不断加强中层干部队伍的建设;
(六)负责统战、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查及特殊身份人员出国(境)备案、因私出国(境)证照管理工作;
(七)负责研究所保密监督、检查、调度、资质申请、保密机要工作,做好机要文件的管理工作,组织好文件传阅;
(八)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协助党委、纪委落实岗位目标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九)负责工会、妇委会等相关工作,围绕研究所中心任务制定工会、妇委会工作计划,办好文体活动、职工福利事业,做好困难职工走访慰问等送温暖工作;
(十)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负责国家、省、市各类人才项目和各类高层次专家推荐评选的申报、管理、考核及相关政策落实等工作;
(十一)负责国家、省等人事管理政策法规的落实,组织人员招聘、考核、职称、定级、岗聘、任免、辞职、辞退等人事工作;
(十二)负责职工工资、补贴、福利、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的管理与监管;
(十三)负责劳务派遣人员、企编事岗人员管理;
(十四)负责涉密人员的审核、培训、脱密等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工作,完善人事档案资料,提供有关部门归档;
(十六)负责退休职工的手续办理、待遇发放、社会保险等工作;
(十七)牵头组织各部门、职工的考核工作;
(十八)负责职工培训、精神文明建设、创新文化建设等工作;
(十九)负责新闻宣传和内容管理、网络文化建设、舆情监控处置、重要节庆和重大活动宣传工作的组织安排;
(二十)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对应校(院)党委办公室、组织部、人事处、高层次人才工作处、统战部(港澳台办公室、侨务办公室)、宣传部、工会、妇委会等相关处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