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部委员会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基层党建责任和联系基层若干规定

发布时间:2023-04-27浏览次数:0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明确党委委员的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推动学部党支部建设,根据校(院)党委要求,结合学部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党委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分管责任和“一岗双责”,每年听取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的建设工作情况汇报至少 1 次。

  第二条落实领学带学督学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带头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领导班子成员每学期讲授2个学时思政课或形势政策课,以上率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第三条 履行对分管部门、联系支部、系(室、团队)的监督和指导责任。领导班子成员经常深入基层走访调研,每年参加1-2次所联系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为所联系党支部讲1-2次党课,及时解决师生群众普遍关注的现实问题,指导所联系党支部开展党建工作“样板党支部”建设,积极推动所在党支部与联系党支部之间开展共联共建活动,切实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指导。

  第四条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党委书记与领导班子成员、各党支部书记每年开展履职谈话、日常廉政谈话至少各 1 次,党委成员与所联系支部党员开展谈心谈话,纪委书记须同各部门负责人、党支部书记进行日常谈话。

  第五条 坚持党员干部身份与普通党员身份相统一。领导班子成员须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三会一课”,并应主动向所在党支部交纳党费。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认真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并以普通党员身份自觉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积极参与党员民主评议活动,不得无故缺席。

  第六条 坚持联系人才制度。领导班子成员与高层次人才代表、留学归国教师代表、青年教师代表等加强交流,建立联系清单,确保每位优秀人才均有班子成员联系。听取人才对学部重大决策及建设发展等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关心人才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及时协调解决所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积极联系党外优秀人才,加强思想引领,注重在中青年专家和留学归国教师中发展党员。

  第七条落实与党外人士联谊交友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带头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带头参加统一战线重要活动,带头广交深交党外朋友。确保每名党外人士均有班子成员联系,建立联系名册,落实校(院)《统战工作制度》《基层党委常规统战工作任务清单与工作规范》。

  第八条坚持走访慰问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应不定期加强对离退休老同志代表,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代表,部分罹患重大疾病或工作生活困难党员、群众等特殊群体的关心和慰问,将党的关怀传递到特定群体。

  第九条 深入教学科研一线制度。领导班子成员除本人承担的教学科研任务外,要主动进课堂,每学年听课不少于4学时,分管教学的领导每学年听课不少于6学时。主任、分管科研的领导每学期到科研一线实地调研走访至少 1 次。

  第十条 深入管理服务一线制度。领导班子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经常深入各部门实地调研走访,党政联席会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议题,要邀请学生代表列席。

  第十一条组织人事科负责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基层党建责任和联系基层工作的协调、统筹,各相关部门抓好具体工作落实。

  第十二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