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材料 科学与工程学部委员会班子 成员“一岗双责”制度

发布时间:2023-04-27浏览次数:1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委全面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增强党委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意识,建立健全党建和业务“两手抓,两手硬”的工作格局,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党委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制度,是指除按照分工管好各项业务工作外,还应切实承担起分管部门、联系单位、负责领城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全面履行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

  第三条党委班子成员要坚持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规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同问责,真正形成“两个责任”同向发力、协作互动的良好格局,确保党建无死角、业务全覆盖,用一流党建工作引领学部各项事业发展。

  第四条党委班子成员要按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求,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和党规党纪的学习,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提升党性修养,做到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第五条党委班子成员要强化党的意识和组织观念,带头到联系团队/系、党支部指导调研,带头参加“三会一课”,认真过好双重组织生活,按时参加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和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讲好党课,以示范行动支持支部书记的工作,激发支部书记的责任意识和工作热情。

  第六条党委班子成员要以上率下,担当作为、狠抓落实。紧紧围绕党委《“十四五”战略发展规划》和年度事业发展指标,抓贯彻、抓执行、抓推进。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关键作用,带头担当作为,挑最重的担子、啃最硬的骨头、接最烫手的山芋,把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绩。

  第七条党委班子成员要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活动,发现干部职工存在思想、工作、学习、纪律、家庭、生活等方面的问题,定期约谈分管/联系部门、党支部主要负责同志,及时发现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第八条党委班子成员要经常研究、部署、督查分管/联系部门、负责领城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并定期报告。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党建工作专题调研,研究解决分管/联系部门、负责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保证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全面落实。

  第九条党委班子成员要结合年度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等向党委报告个人“一岗双责”履行情况。对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落实不力的按照有关规定追责问责。

  第十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有文件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